暑期热线|认购金和房屋产调都交了,却失去了购房资格?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
日前,记者接到市民王先生的电话。王先生称,自己于今年6月底打算购买碧桂园柏悦江湾的房产。7月1日交了认购金后,时隔几天,突然接到销售电话,对方表示需要产调。当自己于两天时间内交齐所有材料后,销售却说,时间过了,他没有入围。
让王先生气愤的是,既然开发商收取了自己的认购金,就是认同自己有购房资格。后来自己被取消了购房资格,但直到7月25日才收到退款。“认筹款金额不菲,这个当中的利息怎么算?明明所有资质都符合,却让我来回折腾,还买不成房,太气人了!”
那么事实的真相如何呢?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 购房者 //
开发商收了认购金却找理由取消摇号资格
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于今年6月29日,到销售处交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打算以女儿的名义购房。并于7月1日,通过女儿的账户转账交了79万认购金。7月5日,他突然接到销售员邹先生的电话通知称,要进行2套房屋的产调。理由是,他的这两套房产因为中途去名和加车位等缘故,更换了新的房产证,需要做产调证明。7月6日,他和妻子分别到静安区和宝山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做产调。其中,宝山那一套房产产调于7月6日就微信传给了销售员;静安由于要预约,当天没有做成,只能预约第二天。待产调成功,自己就第一时间通过微信传给销售员。谁知,当天该销售员说王先生晚了半天,交易中心已经不收资料了。
王先生起初觉得有点遗憾,但后来越想越不对劲。他提出了几大质疑:既然此前自己已经提交了诸多材料,且7月1日开发商收取了自己的认购金,就应该视为认同自己有购房资格。那么为何会变卦,多出产调这样一个环节。“我在静安做产调的时候,有工作人员称,我这种情况无需做产调,后台数据库都有。”
王先生还质疑称,退一步说,就算因为这段插曲,自己被取消了购房资格,开发商理应立即退还认购金,但直到7月25日才收到退款。像他一样被收取认购金的客户数量颇多,认购金数额巨大。开发商迟迟不退款,是否有赚取利息之嫌?
“我的这两套房产从未交易过。一套在家属离世后,把他的名字去掉;还有一套新增了车位,所以更新了两本房产证,不属于限购。我女儿是具有购房资格的,但因为产调耽误了时间。我女儿理应可以参加7月中旬的摇奖,现在却没有了摇奖资格。”王先生表示,当时,自己还有另一个新楼盘作为备选,但因为已经缴纳了认购金,不得不放弃。现在两处楼盘都售罄了,自己竹篮打水一场空,“我认为,产调是假,想要剔除一批认筹的人才是他们的真实目的”。
// 房产销售 //
首次尝试线上认筹,有点乱
记者随后致电碧桂园柏悦江湾的房产销售邹先生。针对王先生质疑的“既然开发商收取了自己的认购金,就是视为认同自己有购房资格”,邹先生解释说:“这是上海首次尝试线上认筹,再加上王先生女儿是最后一天才转账的,有点乱。”
至于为何需要产调,邹先生的回复是,由于王先生的两本产证是新的,交易中心查询时,有的信息对不上,需要拉产调。“我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就告知了王先生,他说,当天去不了,在上班。加上静安那里需要预约,拖了两天才把产调信息给我。如果他当天或者第二天就给我信息都是来得及的,就差了半天,我也觉得很可惜。”
邹先生还透露,其间,王先生还咨询过他为何静安区房产交易中心说不需要产调,都是联网的。“我确认后,告知他还是要拉历史信息的。每次和他沟通,我得到反馈后再去核实,一来一去半天时间就没了。因为此次购房触发积分,7月8日要看积分,7月7日收件窗口就关闭了。”
邹先生还表示,的确有不少意向购房者没有入围,理由多种多样,有的人是放弃了,有的是积分不够。至于为何拖欠那么长时间才退款,这是因为“这次开盘收的认购金都在指定银行的监管账户里,开发商不能随意动这笔钱。这也是新出来的政策,给予购房者保障。不像以前钱在开发商这里,由我们的财务退款。开盘结束后,买到房的认购金转为定金,没买到的统一退款。”
他强调说,开发商也公示过,没有购房成功的认购金于开盘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到账。该楼盘是7月13日开盘,14日开始走申请流程,这样算起来的话,其实7月25日是在10个工作日范围内的。“很多客户打电话来咨询。退款有快有慢,不是我们故意要拖延。”
// 宝山房管局 //
认购金缴纳完成不等同于具有购房资格
就此问题,记者又采访了宝山区房管局市场科。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些具体信息:根据本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的相关规定,“柏悦江湾”(备案名:湾桂馨苑)一期商品住房于2022年6月24日取得《上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各环节情况如下:项目预售公示期:2022年6月26日;项目认购期:2022年6月27日9时至7月1日12时;意向客户购房资格审核期:2022年7月2日—7月6日;入围认购名单审核期:2022年7月7日—7月11日;公示入围认购客户名单:7月12日;公示入围认购客户的选房排序:7月13日通过东方公证处摇号确定并公示;开盘销售:7月14日。
记者:投诉人认为,既然7月1日开发商收取了自己的认购金,就是视为认同自己有购房资格。那么,按照宝山区的相关规定,是先交认购金,还是先做产调?
答:认购金的缴纳完成不等同于具有购房资格。在项目认购期进行认购资料提交和认购金缴纳,是认购客户表达认购意向的行为。我区严格贯彻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和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规定。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前,均须审核认购客户的购房资格。故在项目认购期,意向购房客户只有向开发企业提交相关认购资料,并缴纳认购金才可进行购房资格的审核。
记者:后来有了插曲后,投诉人王先生被取消了购房资格,他认为,开发商理应立即退还认购金,但直到7月25日才收到退款。那么按照相关规定,退款时间应该是几天?
答:根据公开发布的《柏悦江湾销售公告》,针对购房资格审核未通过和未选中房源的客户,开发企业应在客户提出认购金退款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退款到账。因该项目于7月14日开盘销售,故退款申请最早可在当天提出,按照10个工作日内退款到账的规定,7月25日收到退款符合规定。因客户信息不完整,无法核查其提交认购金退款申请具体时间。
记者:王先生说,在静安做产调的时候,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无需做产调,后台数据库都有。那么像他这样更换房产证的情况需要做产调吗?
答:如认购客户曾变更过名下房产信息,会影响购房资格的审核。为了能够准确核准认购客户的购房资格,须要求认购客户提供相关房产的历史信息。因系统权限限制,我区无法调阅它区的房产信息。我局在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同时也将切实保护认购客户的利益。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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