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巴蜀独立评论
作者 | 巫英蛟 刘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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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广州增城市法院裁定冻结我市(广西省贵港市)建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帐户,无法发放员工工资引发员工集体上访问题......该企业向我们表态,无其他渠道来源发放员工工资......因此请贵委协调增城市人民法院依法解冻银行相应存款,发放工资,避免引发更大的不稳定问题。”
这是广西贵港市政法委于2009年7月向广州市政法委所发函件的部分内容,建城水泥总共欠薪约445万元。在当年年初,建城公司就有一工人因领不到工资回家过年而精神失常,发生打死他人命案。
“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增城法院!”建城水泥阮潮坤说,“增城法院拒不执行市委的指示,甚至声称是广州中院不同意解封,搞出了‘广东法院违法乱判让广西政府疲于维稳’的闹剧。”
从2008年到2021年,增城法院“硬刚”,至今未解封建城水泥的财产。这背后有着一个离奇曲折的故事。
崭新的广州市增城区法院,刚建成投入使用不久。巫英蛟 摄
01
水泥名牌“丰用”的合伙人们
增城市位于广东省中东部,后撤市设区,隶属广州市,是全国著名的荔枝之乡。上世纪八十年代,从增城走出来的“丰用”牌水泥在市场上家喻户晓,尤其是在珠三角地区广为使用。
“丰用”牌水泥的创始人阮潮坤说:“毫不夸张地说,‘丰用’牌水泥一直伴着深圳特区成长,深圳的建设使用了巨量的‘丰用’牌水泥。”
阮潮坤生于1943年,于1985在原来砖瓦厂的基础上改建转型成为水泥厂。1989年5月9日,该厂在增城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水泥企业,企业名为“广州市增城仙村建城水泥厂”(以下简称“建城厂”),企业主阮潮坤。
“当年建城厂聘请了朱业汉、吴树强、陈汝容、阮伟金、阮惠枝等村民到厂打工。后因国家出台合伙人收益税收优惠政策,为帮助长期跟我做事的朱业汉等人降低个人所得税,我于2005年将他们登记为建城厂合伙人,但他们实际上分文未出。”
据公开报道,建城厂经多年发展后,在生产规模、产品质量、经济效益等方面都在增城市处于领先地位,被省市上级有关部门授予“环保治理先进企业”、“广东省优质品牌保护示范榜上榜企业”、“中国市场水泥行业十大知名品牌”等近20种荣誉称号,该厂生产的“丰用”牌水泥在市场上供不应求。
“丰用”牌水泥于2014年被中国质量监督管理协会、中国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评为“中国市场水泥行业十大知名品牌”。阮潮坤供图
然而,一时风光无限的建城厂于2007年突遭变故。
“广州产业政策调整,水泥产业不得不转移到外地。我又带着厂里的12名‘合伙人’到南宁产权交易中心参加竞拍,打算收购广西贵港市国有独山水泥厂的水泥生产设备及生产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阮潮坤说,“因建城厂是合伙企业,不能设立子公司,只能以我个人名义参加竞拍、并签署合同。我们计划先根据交易合同登记为个人独资公司,然后再变更为13人合资公司。”
2008年,“贵港市建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城公司”)诞生。然而到了2008年下半年,受全球金融危机波及,建城公司产销量和利润急转直下,出现亏损。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更何况普通合伙人。就在阮潮坤苦于如何走出经营困境的时候,昔日与之一起奋斗的另外11位合伙人突然将阮潮坤及建城公司告上了法院,其理由是阮潮坤擅自转移建城厂资金,用于收购贵港独山水泥厂;要求解除全部股东的合伙关系、分配建城厂的资产、退回收购独山水泥厂的资金。
“我自2007年底后,长期重病缠身不能上班。合伙人之一朱和照趁我生病住院之际,拉拢阮伟金、阮惠枝、陈汝容、朱业汉(朱和照之子)等11人一起将建城公司告上增城法院,要我承担连带责任。”阮潮坤说,“他们一是要求分配建城厂的资产,每人245万元,共2695万元;二是要求建城公司返还每人130万元投资款,共1430万元。”
02
两级法院做“阴阳判决”
该案并未将位于广东的建城厂列为被告。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就被告原则或结果发生地原则受理管辖案件,告广西的建城公司,案件理应由贵港市的法院管辖,但增城法院却“坦然”受理。
位于广西的建城公司,早已被长达十多年的诉讼拖垮,部分地皮转租给了其他商人。巫英蛟 摄
阮潮坤说,“增城法院将每个案件一分为二,即将每人请求分配建城厂资产为一个案,每人请求建城公司返还投资款为另一案。11个人的11宗案件变成了22宗案件,仍由增城法院管辖审理。”
阮潮坤一方的代理律师认为,建城厂是阮潮坤于1985年个人从银行借款5万元购买改造发展起来的,工商档案登记中,11名原告为从业人员。后来阮潮坤确与原告签署了合伙协议,但他们自始至终并未实际出资,也没有看到他们有出资的证据。原告提交给法院的账册等证据都显示出资为‘0’。因此,原告没有任何理由要求分配建城厂资产。
针对原告第二项诉求——要求退还成立建城公司的投资款,阮潮坤说:“2007年,建城厂为收购贵港独山水泥厂,的确收取了每个合伙人130万元投资款,但并非如原告所说是我‘擅自转移’。”
阮潮坤称,收购从接洽、考察到谈判、拍卖的整个过程,股东们都在场。在办理相关转让手续,成立建城公司时因政策限制,贵港市工商局出于受让主体衔接顺畅的考虑,建议先以阮潮坤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然后再变更增加其他股东。经各方同意后采纳了该方式。
“所以,他们要求退还投资款的理由也不成立,纯属耍赖。”阮潮坤说,“同时,我发现原告等人每人从中抽逃资金50万元,有银行转账凭证可以证明。且陈汝荣、阮伟金等人在建城公司任职时,用白条报账,没有任何第三人证实或按财务规定办理审批报账手续,骗走建城公司100多万元。”
原告从投资款中抽逃资金50万元的部分转账凭证。巫英蛟 摄
然而,这22个案件,增城法院一审判决建城公司和阮潮坤全输。
阮潮坤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州市中级法院。后者于2010年12月裁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故撤销了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但增城市法院仍然维持原一审判决。阮潮坤无奈,再次上诉至广州中院。广州中院随即展开了长达2年多时间的查证和审理工作,于2013年4月做出了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了原告要求分配建城厂资产的请求,支持了他们要求建城公司返还每人130万元投资款的诉讼请求。
之后,阮潮坤将其中吴树强要求返还130万元一案向广东省高级法院申诉。广东省检察院就阮潮坤及建城公司是否应承担返还130万投资款的责任进行了查证。结果显示原审原告方称阮潮坤未经股东同意“擅自转移”投资款的说法为虚构事实。
有多方证据证明了以上结论。例如,贵港市国资委于2009年2月3日出具的《关于贵港市独山水泥厂改制、办照的情说明》记载如下:“2007年9月份,广州市水泥厂工业协会马浩然同志介绍、带领增城市仙村建城水泥厂朱和照、阮潮坤、阮镜钦、阮德荣、陈汝容、阮伟金、阮潮海等人先后多次来我委就该厂收购贵港市独山水泥厂事宜进行了洽谈.......我委曾当面征求过其来洽谈人员的意见,均同意阮潮坤作为建城厂的代表参加贵港市独山水泥厂的国有产权转让的竞价、投标。”
最终,广东高院于2016年12月作出判决:广州中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撤销其判决,驳回吴树强要求建城公司返还130万元投资款的诉求。
广东省高级法院,该院驳回了吴树强要求建城公司返还130万元投资款的诉求。刘虎 摄
阮潮坤自此看到了希望,手握广东高院的裁判文书,向广州中院申请对朱业汉等另10人要求建城公司返还投资款案件进行再审。
然而,令阮潮坤感到诧异的是,广州中院驳回了他的申诉。他只得再次向广东高院申诉。
“广东高院审理后,在11人因同一合伙合同、同一事实、同一批案件、同一程序的情况下,竟然作出前后不一的判决——判令返还投资款。我通过亲友获悉承办法官收到了阮伟金等人的送礼,才作出与吴树强案完全不同的阴阳判决。”
03
广东法院超查超封,广西政府疲于维稳
该批案件除了在判决上令阮潮坤倍感失望之外,在执行上也令其感到愤怒和不解。
“增城法院在2008年的11宗案件(后为22件)中,他们11人起诉本金共计4125万元。但实际上,法院却查封冻结了我们共9400多万元,严重超裁超封5000多万元。”阮潮坤说,“增城法院查封我个人、建城厂和建城公司的所有资产,以及土地110亩等等”。
阮潮坤称,增城法院超裁超封,却一直未告知他。“直到2009年元月发工资时才知道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有资产被查封,工厂也被迫停产。”
建城公司500多名工人在连续四个月工资未发后,上百工人先后到贵港市政府、广东省委、广西自治区政府等地,跨省集体上访。
“在2009年春节前,湖南籍员工柏义勇因未领到工资,身无分文且返乡心切,于元月十四日诱发精神分裂症打死路过的退体工人李群生,这件事在贵港市造成了十分恶劣影响。”阮潮坤说,“就连建城公司办公楼也被众多愤怒的工人打砸破坏。”
因被拖欠工资而感到不满的工人闯入建城公司办公楼“发泄”。阮潮坤供图
在这样的背景下,贵港市政府信访办向贵港市委、政法委做了报告。随后,贵港市政法委向广州市政法委发出了前文提到的函件,要求增城法院解冻银行相应存款,发放工资维护社会稳定。
然而,增城法院不予理睬。
“我们多次提出以其它资产置换冻结银行账户,以便偿还工人的血汗钱,但增城法院拒不受理。该院法官给上访工人和广州市领导说是广州中院不同意解封,而广州市委和上访工人到广州中院查询得知是增城法院虚报假情况,欺骗上级和工人。”
据了解,有关建城公司数年多次上访讨薪事件,“已列入国务院名单”。后来,建城公司“砸锅卖铁”偿还了100多万元工资,至今还有约300万元工资拖欠着。
“为解决被拖欠工资工人的生活,我又想办法将这部分工人安排到了朋友公司上班,待法院解封后再偿还予他们。实在很对不起!”阮潮坤说,他的90岁老母因无钱看病,再加上不堪工人频繁上门逼债,最后撒手人寰。
“2012年结案后,原告胜诉的只有返还每人130万元的案子,共计1430万元。按法律规定诉讼保全的财产直接转入执行程序,增城法院执行局应当解除超封的资产。”
经阮潮坤不断申诉,增城法院于2015年作出执行裁定,该裁定书中承认“从查封财产价值看,本院查封已超过执行案件申请执行标的。”但又称建城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不可分割物,且查封的阮潮坤名下三套房产和建城公司土地使用权价值随市场变化时或无法按估值成交,实现偿还目的。
增城法院已承认“从查封财产价值看,本院查封已超过执行案件申请执行标的”。巫英蛟 摄
因此,增城法院在承认超封的情况下依旧不予解封。
阮潮坤一方13年来一直在反映增城法院严重超裁超封5000多万元的问题。2019年5月,增城法院在答复其一封文书中又声称:
“上述案件不存在查封财产总值9400多万元的情况,亦没有超标查封情况......在当事人提出续封申请的情况下对上述已实际查封的财产进行了继续查封、冻结,续封手续完全合法。”
此后,对于阮潮坤反映的超封问题,增城法院不再受理。对此,阮潮坤感到很可笑:“有无超查超封,前面已承认,后面又否认。只需将财物价值稍作评估即可得出结果。难道这些法官是无赖学校毕业的吗?”
“更可气的是,增城法院为帮助原告抢夺建城厂的财产,在广州中院终审驳回原告要求分配建城厂资产的诉求的前提下,仍凭原告方面申请对建城厂进行强制清算。”阮潮坤称,“其清算过程也严重违法,增城法院与广东君信达律师事务所(指定清算人)合谋未立先审、未审先判、未判先执。”
广州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了原告要求分配建城厂资产的诉求。刘虎 摄
例如,建城厂所有财务账册全部由朱业汉等11人保管,清算组接受指定至今已超六年,从未向朱业汉等人追讨清算所需账册资料,以查明朱业汉等人的实际出资情况,就于2017年直接起诉追讨阮潮坤、建城公司的所谓债务,且擅自将建城厂银行账户中的400多万元划走。
04
神秘记账单记录596万元“活动经费”
“从头到尾,明显可以看出这是一场有预谋的陷害!”阮潮坤告诉笔者。
阮潮坤称,就在广州中院发回重审期间,原告之一阮智兴的父亲阮浩其在建城厂遇到了他的司机。该司机告诉阮浩其“让你们陷害老厂长(阮潮坤),现在发回重审要翻案了。”也许阮浩其当时也以为形势不妙。他说起诉阮潮坤不是他的意思,“我们出了很多钱,还没搞出结果!”
无独有偶,阮潮坤还称,有一次他从增城法院信访科出来,碰到了原告吴树强、阮惠枝等人。他们见到阮潮坤就想躲起来,但阮潮坤及亲属追问他们问什么要诬告阮潮坤,阮惠枝说这全是增城法院搞出来的,不关她的事。
阮慧枝出庭广州中院庭审现场时,也当场表示:这件事与她无关,是朱业汉的父亲朱和照挨家挨户劝说大家签名,联名起诉阮潮坤。
2014年4月13日早上10点左右,阮潮坤家门口投放报纸的邮箱里突然发现了一份奇怪的记账单的复印件。阮潮坤推测,这是原告内部的人悄悄给的。
阮潮坤向笔者展示了这份记账单的复印件,摘录部分内容如下:
“案件费用开支情况 一、朱和照负责:陈亚钦30万 曾浩涵20万 钟宝超50万 曾醒萍10万 信访局10万 广州市政法委副秘书长50万 中院领导40万
“三、律师阮翰扬联系增城法院庭长、法官,广州法院领导、庭长、法官,招待费用共计37万
“五、朱和照、曾浩涵打点增城检院、广州检察院费用36万
“以上为2013年11月份以前支出费用596万元。”
原告内部人员悄悄递给阮潮坤的记账单复印件,堪称现实版“无间道”。巫英蛟 摄
该份记账单末尾有包括阮慧枝、阮智兴在内的9名人员签字确认。“仅这份文件就显示如此数额巨大的贿赂金额,事实上据我们后来所知,前前后后远不止这么多。”
阮潮坤称,除了资金上的贿赂,原告、原告代理律师与相关法官的关系本身就非同寻常。
“原告代理人廖远峰原为增城法院法官,按规定不得代理原单位案件。我向法官提出异议,但他们不予理会。同时,增城法院法官阮惠华是原告阮伟金的五代内亲属,一审第四次开庭时,阮惠华突然变为审判长主审本案。”
据阮潮坤称,原告带头人朱和照与增城法院的相关人员关系也不简单。朱和照与增城法院的法官曾醒萍曾经是仙村镇政府工作时的同事,而且朱和照后来打官司的“师爷”曾浩涵又是曾经的镇书记(曾醒萍时任镇长)。
“我们曾拿着这份送礼名单,向广州市检察院投诉过这些受贿案件,但最后都不了了之。这是血缘、法官、金钱、律师合四为一的典型案件。哪有司法公正?”阮潮坤无奈地说。
05
父亲迟暮,儿子接力伸冤
从2008年到如今已过12个年头,昔日精神矍铄、创立了知名水泥品牌的企业家阮潮坤即将步入杖朝之年。
阮潮坤近照,长达十多年的诉讼不仅拖垮了他的公司,也拖垮了他的身体。巫英蛟 摄
一场官司案打了十多年未得结束,令企业倒闭,阮潮坤的身体、精神都受到了难以承受之痛,耳朵几乎失聪,与之谈话要凑到他耳朵边才行。尽管如此,阮潮坤依旧没有放弃,他不断告诫儿子,“你们一定要努力翻案!这个事如果不解决,你们在村里永远抬不起头!”
阮潮坤在数年前将这个沉重的担子交到了儿子们的身上。
阮潮坤的小儿子说:“他一辈子都坦坦荡荡做人,为村里无偿做了很多好事,没想到到头来是这个结局。”
笔者查到,央广网曾在2017年发布了一篇名为《广州增城75岁老人热心公益 捐资总额超350万》的报道。文中提到:
“来自增城仙村镇75岁的阮潮坤将一批小学生课外读物捐赠给蓝山小学。在当地,仙村镇的村民都亲切地称阮潮坤为“阮叔”。多年来,阮叔热心教育,先后为当地致明学校、仙村中学、仙村二中、仙村小学、蓝山小学等多所学校进行捐赠。
“阮叔表示,小时候上学的时候都是背着床板去学校住宿,后来因为生活贫穷,没有读下去,所以他体会到困难家庭读书的艰难。
“仙村镇许多村民表示,阮叔经常做好事,是难得的好人。多年来,他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和地方建设,为镇、村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不少贡献,捐资总额达350多万,深得村民的赞誉。阮叔认为,捐钱、捐书、捐器材设备、捐水泥等都是平平常常的事情。”
阮潮坤曾捐助过的仙村中学。巫英蛟 摄
对此,阮潮坤的小儿子称,“他就是这么个人,他资助的这些事有时连我都不知道。”现在,他一面要照顾自己的家庭,一面要坚持伸冤。
最近,事情开始出现转机。阮潮坤说,“广东、广西相关部门已调查核实,正在等待查处增城法院、广州中院相关法官的问题。现纪委调查组已在查处执行局卢某某等人问题,广州中院专委原分管这批案件的审监庭负责人刘某某已被纪委抓走。”
“我认为好戏在后头!”阮潮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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