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本事项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形式标准
1、本审批采用网上预约、当场受理的方式。
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先上网勾选楼盘,明确用于销售、用于租赁和保留自有的房地产,并打印预约单,业务受理窗口需凭预约单条形码受理。
3、网上预约需要预售的商品房必须与当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内容相同。
4、申报纸质资料需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5、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不可用扫描或打印件代替复印件);复印件均需盖公章,一份多页的材料还需盖骑缝章。
6、提交资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校验,原件经核对无误后退回。
(2)、办理时限
1、受理期限:通过网上预约,纸质材料和网上预约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材料提交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所缺的材料。
2、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补正材料时间不计算在内)。
本事项审批证件是《上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海市商品房销售方案备案证明》,无有效期。
两种证件均一式三份(分别为正本、副本、存根,其中存根由区房管局保存,正、副本由企业领取)。
(二)、申请办理的方式及时间
(1)接收方式
1、窗口接收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业务受理窗口
接收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69号-99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2楼“投资与建设工程”大厅
2、网上接收
无
3、信函接收
4、传真接收
(2)接收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三)、收费标准
该项行政审批不收费。
(四)、基本流程
1、预售许可证核发业务描述
办理环节: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及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业务受理窗口当场受理,在经业务科室审批后做出是否行政许可的决定。业务受理窗口根据决定结果制作许可文书并发放给申请人。
审查方式:采用书面材料的审查方式。
2、预售许可证核发适用情形
适用于商品房已经达到预售标准并符合各项条件的申请与办理。
(五)、查看审批结果
可拨打(021)64339470查询审批结果。
(六)、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1)、窗口咨询
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业务受理窗口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69号-99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2楼“投资与建设工程”大厅
(2)、电话咨询
(3)、网上咨询
(4)、电子邮件咨询
(5)、信函咨询
咨询部门名称: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业务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69号-99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2楼“投资与建设工程”大厅
邮政编码:200235
其他需要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