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存款通知书
冻结存款通知书
篇一:冻结存款通知书
_________税务局(稽查局)
冻结存款通知书
国税冻通? ?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规定,经 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请从 年 月
日 时起冻结 在你处的存款账户 号的存款(大写) (¥ )元。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填写
存款账户余额:
签收人: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签收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1.本通知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五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
机关冻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
构时使用。
3. 本通知书抬头
填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具体名称。
4.“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规定”横线处填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或者第五十五条。
5.“经 税
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横线处填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具有审批
权限的税务局(分局)局长所在税务机关的具体名称。
6.本通知书应与
《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一并依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由县以上税务局
(分局)局长批准后使用。
7.存款账户余额指
税务人员冻结存款前查询时的存款余额。
8.本通知书与《税
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在送达本通知书时,
要求签收时间不但要写明“年”、“月”、“日”、“时”,而且要具体写明“分”。
9.文书字轨设为
“冻通”,稽查局使用设为“稽冻通”。
10.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随同《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送
金融机构,一份装入卷宗。
篇二:资金冻结划拨通知书
资金冻结划拨通知书
xx冻通[ ]号
公司:
兹因你单位,而引
起的司法纠纷,导致 法院于 年 月 日冻结xx公司 银行账户(人民币) 元,(大写) 。因此将冻结划拨你处
在资金管理中心所在账户中的等额存款,冻结扣划时间同法院冻结扣划时间一致,同时限你
单位于七个工作日内务必解决该纠纷,特此通知。
xxxxx部(签章) 年 月 日
篇三:冻结存款通知书
_________税务局(稽查局)
冻结存款通知书
税冻通〔 〕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规定,经 税务局(分局)局长
批准,请从 年 月 日 时起冻结 在你处的存款帐户 号的存款(大写) (¥ )元。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银行(或其
他金融机构)填写
存款帐户余额:
签收人: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签收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本通知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五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
机关冻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
构时使用。
3. 本通知书抬头
填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具体名称。
4.“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规定”横线处填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或者第五十五条。
5.“经 税
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横线处填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具有审批
权限的税务局(分局)局长所在税务机关的具体名称。
6.本通知书应与
《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一并依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由县以上税务局
(分局)局长批准后使用。
7.存款帐户余额指
税务人员冻结存款前查询时的存款余额。
8.本通知书与《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
适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在送达本通知书时,要求签收时间不但要写明“年”、
“月”、“日”、“时”,而且要具体写明“分”。
9.文书字轨设为
“冻通”,稽查局使用设为“稽冻通”。
10.本通知书为a4
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随同《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送金融机构,一份装入
卷宗。
篇四: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解除
冻结存款通知书
税解冻通? ?
号
:
鉴于 的税款 ,决定从 年 月 日起解除 年 月 日发出
的《冻结存款通知书》( 税冻通? ? 号)对其存款帐户 号存款的
冻结。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本通知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六十八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
机关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纳税人自行缴纳了应纳税款,或者税务机关依法强制执
行了纳税人的应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时使用。
3.本通知书抬头填
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具体名称。
4.“鉴于 的税款 ”第一横线处填写被冻结存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的具体
名称;第二横线处应分清解除冻结存款的不同原因分别填写:
(1)纳税人在限期
内自行缴纳应纳税款的,填写“已在限期内缴纳”;
(2)由税务机关采
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税款入库的,填写“已经依法强制执行”。
5.纳税人按照税务
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
内解除冻结存款;纳税人未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采取了强制执行措
施追缴税款入库的,也应向金融机构发出本通知书解除冻结存款。
6.本通知书应与
《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一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使用。
7.本通知书与《税
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8.文书字轨设为
“解冻通”,稽查局使用设为“稽解冻通”。
9.本通知书为a4
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随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送银行或者其他金
融机构,一份装入卷宗。
篇五:冻结存款通知书
冻结
存款通知书
_____地税_____保
冻字〔_____〕第_____号签发人: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银行_____市
支行_____营业部:
因_____市_____公
司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五
条之规定,请于收到本通知书后即日内冻结其在你处账号为__________的存款账户项下的存
款__________元。
告知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的决定,
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税款流失的,由
税务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你(单位)享
有自即日起3日内就本通知向我局负责法制监督的综合业务科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
三、如对本通知不
服,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60日内向_____市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
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自收到本通
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_____市地方税务
局_____局(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市地方税务局
____(科)室印发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字:____校对:
________份
附注:
1.本文书的相对人
是金融机构,但它在税收保全措施或者税收强制措施中的地位并非相对人,而是协助执行义
务人。而冻结存款这一执法行为针对的对象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所以在文书形式的选
择上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做出冻结存款决定书,但为了避免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转移款项,
可以将这种行为通过内部程序处理,而在冻结之后以通知书的形式告知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
人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有一种方式是直接将决定书下达给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同时
抄送银行等金融机构,但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时间精确计算,以免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转
移款项。
2.正因为金融机构
在身份上的特殊之处,所以税务机关对采取该措施的原因并没有告知义务。但即使如此,税
务机关仍然必须对所要冻结的账户交代清楚。协助执行义务人的协助义务并非无限度,根据
《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它在这个问题上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不能不说
是个遗憾。因此在实践中,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税务机关不能提供具体的账号时,往往并不配
合税务机关的执行工作。因此,在该文书中,对这一点应当明确。
3.同样因为协助执
行义务人这一特殊身份,回避申请权的告知也没有存在的必要。这是因为协助执行对金融机
构的权利并不构成实质性损害,税务机关和金融机构也不构成利益对立之两造,执法人员“自
己作为自己的法官”没有处断的标的。如果因为冻结行为而造成的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的
损失,由税务机关承担责任。
4.科予金融机构协
助执行义务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也因此可能“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
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它和税务检查的情况有所不
同。对于金融机构来(转 载 于:wWw.zAIdian.cOM 在 点 网)说,其客户的利益就是其自身的利益所在。而且其冻结账户的行为是独
立的,如果在此时不提供救济,在税务机关不实施处罚的时候,该金融机构也就可能对税务
下页冻结存款通知书
(来自:WwW.zaiD 在点网) 机关的该行为始终缺乏对杭手段。因此,我们认为,在该份执法文书之中,还是要相应告知
相对人的权利救济途径。
5.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稽查局有关执法权限的批复》(国税函〔2003〕561号)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枕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应当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实施的各
项权力,各级税务局所属的稽查局局长无权批准。”这一规定明确了稽查局局长不是可以批准
税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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